技術文章
TECHNICAL ARTICLES油墨標準于2016年立項,內容涵蓋了與油墨配套使用的光油,針對油墨生產及印刷過程中可能存在的問題,綜合考慮了油墨使用時,其遷移或剝落至食品的風險,制定了本標準。本標準進一步補充了食品安全國家標準體系關于食品接觸材料及制品用油墨的標準空白,并為油墨的生產和使用提供合規依據。
02范圍
適用于食品接觸材料及制品用油墨及其形成的印刷油墨層。
預期印刷在食品接觸材料及制品上,直接接觸食品或間接接觸食品但其成分可能轉移到食品中的油墨。也包括與油墨配套使用的光油。
根據是否與食品直接接觸,可分為兩類:直接接觸食品用油墨和間接接觸食品用油墨。
作為食品接觸材料及制品的一種,食品接觸材料及制品用油墨應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接觸材料及制品通用安全要求》(GB 4806.1-2016)的規定。
為了控制油墨的生產過程,要求食品接觸材料及制品用油墨生產企業應通過原料選擇、生產過程控制、產品信息傳遞等措施控制油墨產品的安全風險。
為了控制印刷環節的安全性,要求食品接觸材料及制品印刷企業應通過包裝設計、印刷過程控制等措施控制來源于油墨的安全風險,在達到預期印刷效果的情況下應盡可能減少油墨的使用量。
食品接觸材料及制品用油墨的生產及印刷過程應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接觸材料及制品生產通用衛生規范》(GB 31603-2015)的相關規定。
為了厘清油墨基礎原料與添加劑的管理范疇,標準在原料要求部分按照基礎原料和添加劑分別進行規定。對于直接接觸食品用油墨,考慮到其直接接觸食品,遷移或剝落至食品中的風險較高,因此其基礎原料物質和添加劑都應使用可直接加入食品中的物質;間接接觸食品用油墨與食品間有印刷基材阻隔,其遷移或剝落至食品中的風險相對較小,但為了保證油墨的安全性,要求基礎原料應為我國批準用于食品接觸材料及制品的基礎原料,對使用的著色劑采用負面清單管理模式。具體要求見下表。
產品分類 | 原料分類 | 要求 |
直接接觸食品用油墨 | 基礎原料 | 應為《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GB 2760-2014)及相關公告中批準使用的物質,其質量規格應符合相關標準的要求。 |
添加劑 | ||
間接接觸食品用油墨 | 基礎原料 | 不應使用基于鉛、汞、鎘、鉻(VI)、砷、銻、硒元素或其化合物的著色劑,所用著色劑應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接觸材料及制品用添加劑使用標準》(GB 9685-2016)中對于著色劑的純度要求;其他基礎原料應為我國批準用于食品接觸材料及制品的基礎原料。直接接觸食品用油墨所使用的基礎原料也可用于間接接觸食品用油墨。 |
添加劑 | 應符合GB 9685及相關公告的要求。直接接觸食品用油墨所使用的添加劑也可用于間接接觸食品用油墨。 |
油墨中的安全風險主要來源于可遷移物質,其來源包括原材料種類、非有意添加物、反應副產物等多個方面。標準中對于油墨中允許使用的基礎原料、添加劑等均規定應為我國批準使用的物質,而并未規定具體的油墨允許使用的著色劑名單,且著色劑是重金屬及芳香胺的重要來源,因此重點規定了食品接觸材料及制品用油墨及印刷有油墨的食品接觸材料及制品中重金屬和芳香族伯胺的限量要求。具體要求見下表。文章來源《食品伙伴網》
技術要求 | 項目 | 限量要求 | 相關說明 | |
感官要求 | 感官 | 油墨層無脫落、黏粘現象,無異臭、不潔物等 | ||
浸泡液 | 遷移試驗所得浸泡液不應有異常色、渾濁、沉淀、異臭等感官性能的劣變 | 僅適用于直接接觸食品的印刷油層。 | ||
理化指標 | 食品接觸材料及制品用油墨 | 鉛(Pb)/(mg/kg) | ?10 | 以油墨干重計。 |
汞(Hg)/(mg/kg) | ?10 | |||
鎘(Cd)/(mg/kg) | ?5 | |||
鉻(Cr)/(mg/kg) | ?25 | |||
砷(As)/(mg/kg) | ?5 | |||
印刷油墨層 | 總遷移量/(mg/dm2) | ?10(嬰幼兒專用?60mg/kg) | 僅適用于直接接觸食品的印刷油墨層。 | |
高錳酸k消耗量/(mg/kg) 水(60°C,2h) | ?10 | |||
重金屬(以Pb計)/(mg/kg) 4%乙酸(體積分數)(60 C,2 h) | ?1 | |||
芳香族伯胺遷移總量/(mg/kg) | 不得檢出 (檢出限=0.01mg/kg) | 僅適用于含有芳香族異氰酸酯和偶氮類著色劑等可能產生芳香族伯胺類物質的印刷油墨層。相關食品安全國家標準及公告中規定了遷移限量的芳香族伯胺,其限量按照相關規定執行。 |